【打擊濫用】一家三口住中轉屋逾3年遭突擊檢查 房署發遷出通知書網民推測涉兩原因

親子

發布時間: 2023/09/07 13:43

分享:

分享:

一家三口住中轉屋逾3年,遭房署突擊檢查並發遷出通知書。

公屋分配問題一向都是社會話題,尤其是關於濫用公屋的富戶,房署都會嚴厲打擊,近日有港男就在公屋討論區表示,他們一家三口住在中轉屋(特殊公共房屋,過渡房屋)3年半,房署主任夜晚突擊檢查單位,及後收到「遷出通知書」,港男憂心要遷出中轉屋,最終經查詢後,房屋署收回行動,中轉屋得以保留,事後,有網民推測房署的行動可能涉及兩個原因。

最新影片推介︰

該名港男於日前於「公屋討論區」發文,題為「房署主任夜晚突擊查!一家三口住咗公屋3年幾要遷出交還」,他指出,與妻子及小孩住在中轉屋單位逾3年半,曾有房署主任於夜晚突擊檢查,當時3人都在家中,之後就收到署方發出的「遷出通知書」。他提出上訴後,再接到「繳交租值補償金通知書」。

樓主收到房署的通知書。(圖片來源︰公屋討論區)

帖文引來網民熱議,指房屋署主任不時會突擊檢查,網民叫樓主不要過份擔心,可能涉及兩個原因「有機會係有人投訴!亦有機會係抽樣形式」,亦有網民指「我都試過兩三次」。

樓主上載的「繳交租值補償金通知書」內容,房屋署於2023年7月31日向樓主發出「遷出通知書」,要求他須於8月31日前騰空單位交回房委會。由於樓主提出上訴,房署正排期聆訊,通知書中要求樓主於通知書屆滿翌日,即9月1日起為上址繳交「租值補償金」,「租值補償金為每月1,031元,至上訴有結果並把單位騰空交回房委會為止」,又強調「該款額不等同單位暫准證費,亦不代表你有權佔用單位」。

通知書又指,如上訴委員會維持執行「遷出通知書」決定,樓主必須盡快交回中轉房屋單位,並清繳所有欠款及計算至單位騰空交回房委會當日之「租值補償金」。

最終沒有收回單位

樓主之後更新帖文,指已致電房屋署主任查詢,並解決問題,

佢(房屋署主任)話叫我照交錢,原來我要去辦事處嗰度申請取消上訴委員會嗰封信就冇事,就係我唔知道原來要取消,所以就收到呢封信,已經冇事了。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。立即下載︰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

【ET Club會員積分獎賞計劃】用App換獎賞︰https://onelink.to/keyuqm

責任編輯︰王明芳